1. 割伤:先用药棉揩净伤口,伤口内若有玻璃碎片或污物,应先取出异物,用蒸馏水洗净伤口,并用消毒纱布包扎或贴创可贴。若伤口较大,应立即到校医务室处理。
2. 烫伤:可用高锰酸钾或苦味酸溶液揩洗,再搽上凡士林或烫伤膏。切勿用水冲洗,更不能把烫起的水泡戳破。
3. 酸、碱灼伤皮肤:立即用大量水冲洗,酸灼伤用碳酸氢钠饱和溶液冲洗,再用水冲洗,然后涂敷氧化锌软膏;碱灼伤用1%~2%乙酸溶液或硼酸饱和溶液冲洗,再用水冲洗,然后涂敷硼酸软膏。
4. 酸、碱灼伤眼睛:切勿揉搓眼睛,立即用大量水冲洗,酸灼伤用3%的硫酸氢钠溶液(碱灼伤用3%的硼酸溶液)淋洗,然后用蒸馏水冲洗。
5. 碱金属氰化物、氢氰酸灼伤皮肤:用高锰酸钾溶液冲洗,再用硫化铵溶液漂洗,然后用水冲洗。
6. 溴灼伤皮肤:立即用乙醇洗涤,然后用水冲洗,再搽上甘油或烫伤膏。
7. 苯酚灼伤皮肤:先用大量水冲洗,然后用4:1的乙醇(70%)―氯化铁(1mol/L)的混合溶液洗涤。
二、 毒物与毒气误入口、鼻内引起不适的处理
1. 毒物误入口:立即内服5~10mL稀CuSO4温水溶液,再用手指伸入喉咙促使呕吐毒物。
2. 刺激性、有毒气体吸入:误吸入有毒气体(如煤气、硫化氢等)感到不适时,应及时到窗口或室外呼吸新鲜空气;误吸入溴蒸气等有毒气体时,立即吸入少量酒精和乙醚的混合蒸气,以便解毒。
三、 起火处理
小火用湿布、石棉布或砂子覆盖燃物;大火应使用灭火器,而且需根据不同的着火情况选用不同的灭火器,必要时报火警(110)。
1. 油类、有机溶剂(如酒精、苯或醚等)着火:应立即用湿布、石棉布或砂子覆盖燃物;如火势较大,可使用CO2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、1211灭火器灭火,不可用水扑救。活泼金属着火,可用干燥的细砂覆盖灭火。
2. 精密仪器、电气设备着火:切断电源,小火用湿布、石棉布或砂子覆盖灭火,大火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,也可用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,严禁使用水或CO2泡沫灭火机。
3. 衣物着火:应迅速脱下衣物,或用石棉布覆盖着火处,或卧地打滚。
四、 实验动物咬伤
先用水冲洗,再用碱性肥皂水涂洗,立即前往校医务室或医院进行伤口处理。
必要时可拨打急救电话
广西医科大学校内医务室:5358641
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:0771- 5672212
广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:0771-5356533
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所/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:0771-5317834
2019-01-12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