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条 关于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
1. 剧毒品的申购
1) 凡申购和使用剧毒品的研究组,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五双条件(即两人管理,两人收发,两人运输,两把锁,两人使用)。凡不符条件,一概不予受理。
2)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组,申购剧毒品时应由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用途和数量,经实验室指定专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校设备处批准。
2. 剧毒品的运输
1) 运输剧毒品的车辆,必须持有治安部门签发的剧毒品运输证(爆炸品类目)专人押运
2) 严禁随手携带,夹带剧毒品乘公共车辆。
3) 化学性能相抵触的物品不能混运。
4) 装运时要轻装轻放,捆扎牢固,以防丢失,途中不得擅自下车。
5) 运输车辆应设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,运输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。
3. 剧毒品的存储
1) 剧毒品进库后,要把好三关:入库验收关,在库存储关和出库复核关。另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,剧毒品仓库应配置解毒物,以急救之用。
2) 仓库要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和保管员的责任制。仓库内要清洁,地上无残留物,帐、卡、物须相符。
3) 要配置消防器材,并定期检查和保养。
4. 剧毒品的发放和使用
1) 领用时报相关的实验室管理员审批,双人领用,随用随领,一次投料,两人发料。
2) 凡使用后有剩余的,须及时清退回库,不得私自保存,更不准转送其他部门或个人。违反规定者按情节轻重及造成后果严肃处理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三条 关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:化学危险品系指爆炸品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、易燃液体、易燃固体、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、毒害品和腐蚀铁
品7大类。
1. 氢气和氧气钢瓶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分库存放,氧气钢瓶严禁与油脂接触。
2. 氯气、氨气和氢气在提货过程中严禁配装以免混合发生爆炸。
3. 化学危险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,设专人管理。
4. 化学危险品专用仓库,应当符合有关安全、防火规定,并根据物品的种类、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、防爆、防火、防雷、报警、灭火、防晒、防湿、除静电等安全措施。
5. 化学危险品应分类、分项存放。
6. 遇火、遇湿容易燃烧、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,不得在露天、潮湿、漏雨和低洼等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。
7.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、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,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存放。
8. 化学性质与防护、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,不得混放在同一仓库。
9. 化学危险品入库前,必须进行检查登记,入库后应经常定期检查。
10. 存储化学危险品的仓库,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。
11. 存储化学危险品的仓库,应当及时根据消防条件,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,以及通讯报警装置。
12. 要配备相应的急救,防火设施。
第四条 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
1. 放射性同位素的申购与订货
1) 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组,在定购前申购人必须落实经费,明确品种、规格、严格控制定购数量,避免造成浪费。
2) 放射性同位素实行每年一次(具体日期由上海市科技公司下达)集中定货,申购人必须先经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室主任分别签字同意后,报校设备处审核批准。任何个人不得自行对外订货。
2. 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与管理
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,按市公安局、环保部门现行规定执行,由区指定单位负责提货后直接交同位素定购人,定购人在收货时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和核对,并做好登记工作,如发现包装破损、溶液泄漏等情况,要及时向校设备处经办人报告,以便妥善处理。如验收合格,要及时与校设备处经办人取得联系,以便办理报帐和登记手续。
3. 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和管理
1) 必须对放射性同位素建立严格的储藏保管制度,建立使用管理档案,做到内容清楚,确保安全,责任到人。
2) 未经校设备处同意,任何人不得私自租借、转卖放射性同位素。
第五条 放射性同位素的防护和事故处理
1. 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,做好安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,使用人必须严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的操作和使用规定,凡是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和仪器必须贴放射性危险标志,决不允许私自分装、分藏或将放射性同位素拿出留作他用。
2. 放射性”三废”的处理和贮存应由专人负责,严防污染环境、危及个人安全,如有违反规定,按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凡玩忽职守和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进行破坏活动者要依法严惩。
3. 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使用人员的卫生保健、安全防护、个人剂量检查等工作,定期进行体格检查。
4. 现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容器由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统一处理,不得随意乱丢。
5. 每一学期结束,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人员必须将放射性同位素作一次清点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向实验室主任和校设备处报告。
广西医科大学基因组与个体化医学研究实验室
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